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提倡,“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广义的民法是指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民法通则 D.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解释方法的是
A.文义解释 B.类推适用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
3.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A.主权利和从权利
B.原权利和救济权
C.支配权和请求权
D.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向税务机关缴税
B.政府向某灾区拨款
C.乙向某小学捐款
D.违章司机丙被交警罚款
5.在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中华总工会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6.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将该合同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签字、盖章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7.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某企业寄送的价目表
B.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C.某校教学楼施工招标公告
D.某超市货架上标价陈列的商品
8.甲向乙发出要约,下列选项中,甲可以撤回该要约的情形是
A.甲确定了承诺期限,但要约尚未到达乙
B.乙已经收到要约,但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
C.乙收到要约后,但尚未作出承诺
D.乙收到要约后,信赖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做好了准备
9.甲与乙订立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给付5万元,日后若甲提出解除合同,则甲丧失5万元;若乙提出解除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10万元。本案中,甲所给付的5万元是
A.证约定金 B.预付款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10.甲、乙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因卖方乙已将该设备出租给丙,故双方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丙负责交付。租期届满后,丙未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只能向乙请求交付
B.甲只能向丙请求交付
C.甲不得向任何一方请求交付
D.甲既可以向乙请求交付,也可以向丙请求交付
11.甲是乙的债务人,丙受甲委托,为甲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后丁与乙达成协议,由丁承担甲的全部债务。此时丙
A.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B.应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C.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甲书面同意
D.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丙书面同意
12.王某与甲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花送至乙处。花店的玫瑰花系从乙公司购得,由于乙公司送货迟延,导致甲花店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王某因此提出解除合同。对于此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对于迟延履行无过错
B.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王某未给花店履约宽限期
C.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未告知鲜花供应商
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3.下列物中,属于动产的是
A.土地
B.伐倒的树木
C.田中的禾苗
D.墙壁上的油漆
14.下列选项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是
A.生产机床 B.接受赠与 C.建造房屋 D.收取孳息
15.下列选项中,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的是
A.债权已届清偿期
B.债权人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C.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D.债权的发生与抵押财产有牵连关系
16.为担保合同履行,甲依约向乙给付了定金。后甲依约履行了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
A.定金只能收回
B.定金应双倍收回
C.定金只能抵作价款
D.定金既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收回
17.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的抗辩权是
A.先诉抗辩权
B.保证期间届满抗辩权
C.保证责任消灭抗辩权
D.保证合同无效抗辩权
18.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
A.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B.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C.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
D.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更换法定代表人
1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20.下列民事主体中,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个体工商户
21.下列情况中,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是
A.某教师将拍摄的路人特写镜头作为教学之用
B.某商人擅自将他人相片用于商店橱窗的装饰
C.某男为发泄心中不满将前妻照片置于马桶下
D.某记者将有领导人参加的会场拍摄后用于新闻报道
22.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婚姻可撤销的是
A.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
B.因索要财物而缔结的婚姻
C.因欺诈而缔结的婚姻
D.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而缔结的婚姻
2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
A.离婚自由
B.恋爱自由
C.订婚自由
D.解除婚约自由
24.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
A.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
B.离婚当事人有过错一方
C.离婚当事人无过错一方
D.离婚当事人无过错方的近亲属
25.下列选项中,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
A.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B.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表示宽恕的
D.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
26.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A.法院宣判失踪人死亡之日
B.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之日
C.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之日
D.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
2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是
A.商标 B.股票
C.荣誉称号 D.稿酬
28.1990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1995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侍奉公婆。1996年,李英与王强结婚,婚后李英继续赡养刘宏的父母。1999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个人所有的私产房一套。该房屋应由
A.李英与刘晓各得1/2
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1/2
C.李英、王强与刘晓各得1/3
D.李英、刘晓及刘宏之母各得1/3
29.甲因出差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给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卖给丙,丙以为电脑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甲可以
A.要求乙返还电脑
B.要求丙返还电脑
C.要求乙赔偿损失
D.要求乙与丙共同赔偿损失
30.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给其生父母赡养费
B.顾客误向售货员多付了货款
C.债务人自愿清偿未到期债务
D.李某向龚某给付因赌博所欠的钱
31.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方式是
A.遗赠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遗嘱继承
32.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可有效的遗嘱是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口头遗嘱
33.下列民事责任方式中,既可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又可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是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恢复名誉 D.消除影响
34.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3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这种违约行为属于
A.实际违约 B.履行迟延
C.不完全履行 D.预期违约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37.简述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8.简述格式条款的概念及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9.试论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40.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1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且A地与B地之间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绝收货。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乙商店要求减价,甲厂不接受。无奈,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货物,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全部灭失。问:
(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商店拒绝收货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何方负担?为什么?
41.某日,某体育报社记者田某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田某在请示报社领导后,写了一篇题为“于某吹黑哨”的报道。经与张某再次核实后,并经报社领导审阅后,在该体育报上刊登了这篇报道。于某见报后,将田某与报社告上了法庭,要求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于某因此报道失去了数场足球比赛裁判的机会,承受了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请问:
(1)田某对于某的损害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2)张某是否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为什么?
(3)于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参 考 答 案
一、选择题
1.D 2.B 3.A 4.C 5.D 6.D 7.D 8.A 9.D
10.A 11.D 12.D 13.B 14.B 15.B 16.D 17.A 18.B
19.B 20.D 21.B 22.A 23.A 24.C 25.D 26.B 27.C
28.D 29.C 30.B 31.B 32.A 33.A 34.C 35.D
二、简答题
36.答案要点:
(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权利。
(2)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
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
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
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
37.答案要点: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2)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承担。
38.答案要点:
(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就该条款做出说明。
第三,违反合同法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格式条款,或提供条款的一方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均无效。
第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三、论述题
39.答案要点:
(1)违约责任的概念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①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②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③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旨在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从而使双方的利益状况达到平衡。
④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违约责任事先作出安排。
⑤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违约责任不仅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民事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
(3)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
①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免责条款。
上述两个要件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些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除须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外,还要具有损害事实等特殊要件。
(4)违约责任的方式
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①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②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因违反合同义务致使对方受到损害时,应赔偿受害方所受的损失。
③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时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④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四、案例分析题
40.答案要点:
(1)甲、乙间的合同没有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2)甲厂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故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3)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虽然甲厂未按期交货,但并未致使乙商店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即使甲厂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乙商店立即解除合同。因此,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
(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因为甲厂依约定将货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故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
41.答案要点:
(1)田某对于某的损害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田某的行为是履行职务且事先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报社承担责任,田某本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因为张某捏造虚假事实,并有意扩散给媒体,损害了于某的名誉权,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
(3)于某的损害应由报社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张某捏造虚假事实与报社的失实报道构成了共同侵权。因此,报社与张某应对于某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