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机器》读后感|700字作文

作文 2019-3-28 652

  《时间机器》

  今天,我读了《时间机器》这本书。起初,本以为所谓的时间机器是一台可以控制时间、让时间停止的机器。但是我想错了,读了这本书以后,才知道,它是一台可以在时空里穿梭的机器。

  《时间机器》这本书的作者是赫·乔·威尔斯,是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小说家,这是他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本书讲了“时间旅行者”发明了一台可以穿越时空的机器,这位科学家利用这台机器来到了八十多万年之后的地球,那个时候,人类分化成了两个种族,分别是:柔弱、愚昧、懒惰、冷漠无情、追求享乐的白天种族;强壮、残暴、生活在地下、适应黑暗的夜晚种族。白天种族像瓷美人一样脆弱,他们是夜晚种族的盘中餐。而夜晚种族是强悍的食人族,每当夜幕降临时就去抓白天种族的人充当食物,最后却因为环境的变化,两个种族都灭绝了。

  这本书的作者,把当时社会中的富人比作将进化到的白天种族,而把当时社会中的穷人比作将进化到的夜晚种族。通过这个故事,反映了他所处社会的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贫富悬殊的弊端和矛盾,他害怕未来社会会发生人类互相残杀,类似于“人吃人”的悲惨结局,表达了他向往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过着平等、友爱、和谐的生活的美好愿景。

  我作为人类的一员,更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希望,应该努力学习、充实大脑,锻炼身体、强壮四肢,热爱劳动、净化环境,避免像白天种族一样成为一个智力和体力都退化、任人宰割的人。

  《时间机器》是一个出于对人类命运的思考而警示世人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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