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豹在中国,也是颇有知名度的人物。《西门豹治邺》,解放后截止“文革”前,小学语文教材中,曾予采用。西门豹其人其事,载于《史记-滑稽列传第六十六》。既列入《滑稽列传》,可见是以机智见长的人物。顺带说一句,这里的“滑”本读“古(gǔ)”音,但今天人们己习惯读“华(huá)”音了,约定俗成,除专事古文字研究及训估学者外,对这个字的读音倒也无“叫真”之必要。
值得叫真的倒是西门豹治邺这个故事。
魏文侯时,邺地民不堪其苦,原因是百姓“为河伯娶妇,以故贫。”河伯就是河神。当地官员认为河伯虽是神,但也和人一样,需要娶妻。这就得为其操办娶妻大事,操办除需大费资财外,还有一套隆重的程序:“洗沐之,为治新增绔(hú)衣,间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十余日。”
河伯娶妇,妇从何来?河伯虽为神,不在神族中娶妇(按理神不是人,不该娶妇,姑且不论),却要在凡人中娶妇,这是极容易引起质疑的。但这十分浅显的道理却没能成为邺地百姓用以自卫的理论武器,政权的力量在邺地大于客观真理。在相当一段时期中,地方官员竞以“为河伯娶妇”为由,“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
应当感谢《史记》的作者(本节的作者并非司马迁,而是褚少孙)。在这里他记得明确无误:官吏以河伯的名义,每年都从邺地百姓身上敛财。数百万是几百万?只作五百万计算,就是说,用于河伯的,至多只占百分之五六,其余的,《史记》也写得明白:“(三老、廷掾)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落进自己腰包中去了。如这“数百万”其实是八九百万,那么落进私人腰包中的就更可观了。
“为河伯娶妇”,是地方官吏(三老、廷掾)与江湖神医(祝巫)狼狈为奸,上下其手设计的骗局,深受其害的是地方民众。所谓娶妇,是把年轻美貌的女子漂沉河中,夺其性命。
夺命谋财,私饱中囊,三老,廷掾罪责难逃。问题是社会机制不能将这种蒙昧与犯罪遏制于初始,使病垢延续,这当然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而中华民族毕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捍卫正义、逆流而上、解民倒悬的民族脊梁人物代不乏人。西门豹治邺,“问(之)民所疾苦”,知民之所以贫。欲取之,先与之,西门豹也“热心”为河伯娶妇,且亲临现场,调度指挥。
西门豹令人叫绝,他以河伯妇不美为由,救下了本该葬身鱼腹的民间女子,又以向河伯禀报、请示为由,把老巫婆及其女弟子三人不容分辩地投入河中,何其痛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铁的事实说话,不以权势代替真理,只需简单地实践一把,将神的谎言与人的骗局揭露无遗。西门豹乘胜追击,要将廷掾等官吏投入河中,以剥下骗子的面具,这些为非作歹、丧心病狂的官吏顿时原形毕露:“皆叩头,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历时久长、以神的名义而官、痞勾结所设的骗局,就这样结束了。封建时代讲究天授人权,统治阶级信奉神是政治的需要;西门豹信不信神不得而知,但他显然具有“民为贵”的意识,他用实践戳穿骗局实在智慧过人。
这个故事值得回味。真与假,水火不容。一些凭常识就能判定的骗局能否持续,一是要看常识是否为社会所尊重,二是社会是否具备包括法制、科学精神在内的运行机制。理论的力量是不可蔑视的,邺地之民久受其苦而无人初始就从理论上论证河伯娶妇的荒谬性,这一点我们不必苛求于古人。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人类的历史便是不断推翻神权、解放自我的历史。我们今天应该比古人做得好。
今天我们需要西门豹和西门豹精神。我们呼唤西门豹。
(笔者附言:写完这篇短文,有消息说,去年大连京剧团在京上演了新编历史剧《西门豹治邺》,著名科学家何柞庥先生欣喜之余向社会呼吁:不甚景气的京剧投身到了捍卫科学尊严的行列,是大好事,如果同样不甚景气的小品,相声行当及其他社会力量也一起来为科教兴国做些工作,那么国家昌盛势必加速。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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