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与“窃书”

语文教案 2019-4-3 720

一、背景

这是一堂阅读课,教学任务是从孔已己的细节描写中体味其性格特点。此时,有位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惑:孔已己很穷,又好吃懒做,出于生存需要,只得去偷。但他为什么不偷别的诸如衣服钱财等,而偏偏选择了偷书呢?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话题激发了大家的兴趣。而且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深入挖掘文本的挈机,如何利用学生抛出的这块“砖”引出文本中更深层次的蕴涵着的那块“玉”,是教师作为引导者所必须做到的。趁着学生讨论之际,我迅速整理着思路,以期使这条线成为较流畅的“抛物线”。

二、共同生成过程

师: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遭社会凉薄的人”,他悲凉的一生与“偷”字结下了不解之缘:因穷困潦倒又好吃懒做而偷,因偷而遭打,因偷而受人嘲笑,又因偷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失去了站立的资格。其实,作为一个多余人,窘迫的孔已己在求生存的夹缝中需要很多必须品,很多东西都可以是他偷窃的对象,我们先找找看,孔已己不偷书还能偷哪些?

生:钱。这应该是毫无疑问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生:书。因为我想孔已己应该很喜欢读书,因为书上说“他写得一手好字”、“满嘴之乎者也”、“茴香斗的茴字有四个写法”,虽然这些书读了也没什么用。我估计孔已己家没有好书,而书对喜欢读书的人来说是精神粮食。

生:酒。因为酒是孔已己的命根子。文中提到,他最后无法行走以致穷途末路时,他生命里的最后一次挣扎是“摸出四文钱,放在我的手里”,换了酒喝完后,“便又在旁人的谈笑声中,坐着用这双手慢慢走去了”。都这样子了,还忘不了酒。

生:一件长衫。孔已己显然很看重他那件“又破又脏的长衫”,我们刚才也说了,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象征,孔已己舍不得将它脱下来洗一洗,更舍不得将它换掉。

……

师:这么多物品都是孔已己所必须的。孔已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的忠实追随者、受害者,他一不偷钱,二不偷财,只偷书。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绝不是偶然的。我们能从书上为孔已己的“窃书”找到充分的理由吗?

生:我想这与孔已己自欺欺人的个性是分不开的。因为当别人嘲笑孔已己“我昨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已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孔已己认为即使是偷书,因为与读书人沾边,也算不得偷。

师:确实,在世人的眼中,“贼”不是个好听的字眼儿。贼,偷窃者,世人鄙称“三只手”也。凡正人君子,都不愿自己的声名与“贼”字沾边儿,但如果是“雅贼”,那又当别论了,他和鼠窃狗盗之辈不可同口而语。孔乙己千方百计将自己划归至“雅贼”之类,以维护读书人的面子。所以面对别人的取笑,他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生:孔乙己终其一生追求不懈的是功名,但胡须花白的孔乙己最终与功名无缘,这无疑成了孔乙己心头的疤,稍有触摸,便揪心地痛。所以当大家嘲笑他“为何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时,孔乙己由刚刚的“不屑置辩”到“颓唐不安”、“脸色变灰”。同是读书人,凭什么丁举人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而自己却是酒客的“笑料”。既然范进50岁可以中举,中举后乡绅一反常态对他百般讨好,自己当然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读书人的身份和终极追求。但自己没钱买书,又想干体力活,只能去“窃书”,当然也顺便解决生存问题,一举两得。

生:孔已己之所以将自己的行为称为“窃书”而不是“偷书”,他想通过咬文嚼字,使没有文化的取笑者犯糊涂,不使自己那么难堪。

另一生补充:古人所说的“窃书”,一般不是指偷书,而是指私自看或悄悄读别人的书。我前几天看过这样一个材料,韩愈少年好学,但家贫没有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昼夜不出。”孔乙己所说的“窃书”,应当指这个。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其实是想偷换概念以便事发后引经据典,将古今“窃书”混淆起来,掩饰自己不光彩的行为。

师:以上理由都非常充分,但孔已己真的是如此龌龊之人吗,偷了东西还想抵赖?我们再读课文。

生:其实孔已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惯偷,他的性格还是挺诚实的。因为书中写道:“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已己的名字。”但是他又不想干其他粗活,为了生存,只得偷些在他看来无伤大雅的笔墨纸砚。所以他还是蛮可怜的。

师:很好。孔已己还有其他好品行吗?

生:他将不多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吃,说明他很善良。

生:他教我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说明他很热心。

……

师:确实,孔已己这个被社会凉薄的读书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沦为了一个多余人。他诚实却偷别人的书,他善良却好吃懒做,他热衷功名又麻木不仁。这样一个人,注定了被社会吃掉的命运。所以鲁迅对孔已己这个人物,既怒其不争,又哀其不幸,那是慈父对不上进儿子的复杂感情。

三、反思

学生提的问题有时看似不着边际,然而加以引导,就成了燎原的星星之火。但是燎原不是天马行空,教师在引导时尊重作者,尊重文本是解读文本的根本。在新课程课堂上创新入魔是一种病态的课堂,不信请看由此而衍生出的诸如“创造性阅读”、“补白式阅读”、“故事新编式阅读”等新形式。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新课程课堂上,老师扇情鼓动,学生十八般武艺用将出来应和,语文课堂成了一调味瓶,语文课也在创新外衣的掩盖下被调成了音乐课、美术课、表演课、社会课,甚至法庭课,惟独缺了语文这一味。这种表面上看起来热热闹闹的创新活动由于离开了文本而信马由缰,学生只能在一个肤浅的水平上滑行,失去了对语言进行涵泳和浸润的机会。

听过这样一堂公开课,教师为了达到创新效果,将《孔已己》课堂设计成道德法庭,孔已己为原告,丁举人为被告,控辩双方在“丁举人是否是凶手”的问题上纠缠不休,争得面红耳赤,学生扮演的法官觉得双方都有理而一筹莫展,最后灵机一动宣布“本法官难断这个案子”而草草收场。教师的这种脱离文本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背景,一味鼓励学生追求所谓的“创新”,是对文本的一种亵渎。于是乎,有的学生读《愚公移山》读出了愚公真愚,因为愚公不会灵活变通,不会采取科学方法;读《皇帝的新装》读出了两个骗子真聪明,一个一眼就能看穿的骗局,竟然畅通无阻,令人佩服;读《背影》读出了父亲为“我”买橘子时的爬站台属于违反交通规则。如此“解读文本”,还美其名曰提高了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真叫人哭笑不得。其实,创新也好,拓展延伸也好,说到底,都必须源于文本,再回到文本。脱了文本的创新,创新有多远,离语文就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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