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书而打工

作文 2019-6-19 1474

我,一个朴实而清纯的女孩。可是,大家都叫我“蛀书虫”。为什么大家要叫我“蛀书虫”呢?这是有原故的。

下课时,我总是静静的坐在一处,沉醉在书中,遨游书的海洋,有人叫我,我没听见,导致大家每一次下课时要都要撑起嗓子来叫我。当同学们还在追逐玩耍时,我早已进入时的书的世界,一个人看到动情之处,常常情不自禁,时而高兴,时而感动,时而气得怒火中烧……每一本书,都能被我“蛀”掉,所以,大家都叫我蛀书虫。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了,可是130元的书费对于我来说太贵了。我打开存钱罐,全部家当却只有35元,怎么办?

暑假,因为,父母要上班,没时间照顾我,所以,他们把我送到天河的姨妈家。阿姨有一家快餐店,生意很红火,不够人手。我问姨妈:“能让我到快餐店打工吗?打三天,100元,好不好?”姨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我成快餐店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就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餐而已。戴上帽子,系上围裙,戴上胶手套,我走进快餐店,全副武装上任,多气派呀。

今天是星期天,客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快餐里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仿佛都消失了,唯见《纸项链》在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哎呀,不好了。把茶水泼到了一位老婆婆身上。我连忙赔礼:“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噢,没事。”老婆婆慈祥地说,还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

忙碌了三天,捧着用汗水换来的100元钱,我高兴地简直要飞起来了—可以买书来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喽!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名师点评]

用词不准确,语言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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