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教师待遇,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9个问题,教育部全面解答!

快讯 2019-7-10 2016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点击查看)。7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出席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将有哪些大动作?老师、家长一起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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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起草的背景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进入新时代,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亟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三是深化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全面普及,2018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目前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同时,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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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起草的基本思路


一是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更加重视加强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更加突出义务教育的国家意志和法定要求。

二是注重强化价值引领。着重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关键领域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举措。

四是注重形成工作合力。动员全党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共同办好义务教育,统筹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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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念,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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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


一是坚持“五育”并举,着力解决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是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既强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也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强化教师基础作用。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意见》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四是深化关键领域配套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统筹推进课程教材、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教学研究、办学活力、经费投入等关键领域改革,努力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各部门职责落实,重视家庭教育作用,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发布会现场都回答了哪些问题?


问答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素质教育讲了很多年,但一些地方和学校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差距。请问《意见》对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有哪些新举措?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关于素质教育的问题,是整个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强调要发展素质教育,从现实来看尽管发展素质教育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我们推进的决心不能动摇、推进的步子不能停下来。《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举措,可以概括为“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育人理念。教书育人理念先行,理念非常重要,必须要有科学的教育理念、育人理念。如何强化育人理念?首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下功夫”,把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树立起来。《意见》把科学教育质量观概括了四句话“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在实施过程中,通俗讲是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为孩子们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打好。

二是强化体系构建。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大家都知道,我们历来对智育是很重视的,这一次关键是要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特别是把劳动教育的短板补起来。什么叫素质教育,大家争论很多,看法也不尽相同。实际上发展素质教育的核心就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强化课堂变革。课堂是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这次《意见》提出一定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变单纯的满堂灌填鸭式教育为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推进课堂革命,让学生在学校在课堂上学得活一点,实效大一点。

四是强化评价导向。评价是“指挥棒”,是“牛鼻子”,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一定要把“指挥棒”调好,把“牛鼻子”牵住。因此,要建立发展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义务教育评价标准体系。通俗来讲就是要明确什么才是好的教育,一定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的倾向,为学生想得远一点,不仅仅为了当前。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首先要明确在发展义务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方面党政的责任,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政府要担负起发展素质教育的主体责任。其次做好统筹,至少三个统筹,统筹教研力量,校长、教师一起教书育人;统筹管理力量,各个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统筹社会资源,家庭和学校协同育人。

通过以上的举措着力构建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新格局。


问答二: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建立数字化资源进校园的审核监管机制,请问出发点是什么?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样的考虑?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刚才这位记者问得非常好,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 ”教育的快速发展,适应了学校教与学的需要,出现了大量数字化教育资源进入学校,为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同时应该看到,由于监管缺失,一些不良的有害的APP也进入了校园,包括色情的、暴力的、商业活动的APP进入校园。为了有效地治理这个问题,禁止有害APP进入校园,去年12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建立了双审查制度,谁使用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首先学校把好关进行审查,然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校园使用。对于收费等方面的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

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我们正在制定《关于引导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各学段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


问答三: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过低情况,请问如何强化政府依法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举办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职责执行的好与坏,是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发展至为重要的关键。这次《意见》发布后,有几方面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把义务教育的发展始终作为领导教育的重中之重,落实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职责,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

第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做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

第三,强化考评督导。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没有承担起主体责任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


问答四:

中国日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加强劳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意见》提出了哪些落实举措?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劳动教育是当前整个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可能是最短的短板,因此必须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劳动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讲得非常清楚,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落实、如何落地的问题。这一次《意见》在劳动教育上单独列了一条,过去我们写文件表述教育方针为德智体美,劳动教育也讲但是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活动,这次作为“五育”之一,德智体美劳单独表述。措施主要是几个方面:

第一,纳入教育体系。提出“五育”并举,将劳动教育纳入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大大强化劳动教育的地位,劳动教育成为“五育”之一,而不像过去那样是一项简单的活动。只有进了体系,才能摆上位置。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准备制定两个文件,一是要制定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进行顶层系统设计,明确劳动教育到底怎么搞。二是要制定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纲要,因为每个学段的内容和要求、形式是不一样的。通过制定劳动教育的指导纲要,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实施的要求,确保劳动教育能够落地。在义务教育阶段,最关键是要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必须要明确两点:第一点是要把劳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必须要开展劳动教育;第二点是要有专门的劳动教育的课时,要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和要求,按照规定和要求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

第三,要创新劳动教育形式。时代在变,现在搞劳动教育和过去十年、二十年前有很大不同。这次提出在劳动教育的形式上有两点非常重要。

一是提高劳动教育的针对性。强调劳动教育的针对性,要搞清楚劳动教育现在的特点。要针对三个特点:要适应时代发展的特点,社会和时代在变化,劳动教育有新的形态;要针对城乡劳动教育资源的特点,城乡是不一样的,差别很大,但各有各的优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尽管是义务教育阶段,但这九年对小孩子们来讲差异很大,6岁、10岁、12岁差别还是很大的,一定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相应形式的劳动教育。

二是要做好统筹。做好统筹主要是要把家务劳动、校内劳动、社会劳动统筹好。总的原则讲,形式上不要一刀切,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只要能达到劳动教育的目的就可以,劳动教育的目的是最重要的。我们最近研讨在学校搞劳动教育不是单纯的劳动,和工人和农民的劳动不完全一样,劳动是措施、是载体,主要是要通过劳动达到劳动教育的目的,培养孩子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劳动精神,形成对劳动的正确态度和看法,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

第四,强化条件保障。开展劳动教育必须要有一定的场所,首先把已有资源用好用足,现有资源不够还要开辟新资源,要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的试验区,同时还规定在农村地区要安排相应的田地、山林、草场作为学农的实践基地,在城镇地区要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活动提供保障。总的讲,给孩子们多一点场所就会多一点实践的体验。


问答五:

澎湃新闻记者:我们关注到,这次中央文件首次提出了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提出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为什么会特别提出这点,对于教师惩戒权的细则将如何制定?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这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也就是说,他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但是由于过去这些年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不是很严密、不是很规范甚至缺失,也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突出表现为,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实际上这是对学生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另外还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现在社会上也有一种现象,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孩子也不够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出发,帮助孩子从小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教师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下一步,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着眼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首先明确基本原则。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教育惩戒。

第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心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这方面,我们特别希望社会各界、家长给予积极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氛围,提高育人效果。

第三,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问答六:

中华儿女报刊社记者:《意见》中有多处内容都关注到乡村地区教师,比如培训机会、宿舍建设、交通补助、青年教师培养等。请问,近几年教育部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都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实施情况如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大家都知道,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教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近些年来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去年中央出台了4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特别是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这次出台的《意见》依然把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也明确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措施:

第一,通过改革培养体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强调以新时代教师素养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来改革加强师范教育,也就是源头上提高教师质量,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对现有的老师要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的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过程中要更多地向乡村倾斜,特别是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倾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使配置更加科学和均衡。《意见》明确在做好编制总量核定的基础上,县级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统筹配置的作用,根据每个学校的班额情况,发挥好有效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把编制用好用活。同时严格把好教师队伍的入口关,制定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使招聘的老师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好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参与其中,在遴选教师时发挥好把关审核的作用。同时也加大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农村的老师和城里的老师都是合格老师,要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交流过程中更加重视向农村的流动,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

第三,强化条件保障,提高教师待遇。要制定教师优待办法,这是文件的一个新亮点,也是第一次提出。我们讲尊师重教、师道尊严,首先全社会要形成这种风气。要保障教师的健康体检、休假、旅游、住房等方面的优待政策,也就是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地给教师创造一些优待条件。同时明确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这次教师待遇问题上也有突破,首先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办法,把总量核好、核足,这个基础上完善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在分配上要体现倾斜和导向。绩效工资新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也就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奖励功能、绩效功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老师倾斜,鼓励老师教出风格、教出水平,把学生培养好。另一方面,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上,要向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倾斜,特别是在津补贴补助办法上倾斜,这次特别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给在乡村任教老师发放交通补贴等一系列举措。


问答七:

经济日报记者:减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话题,家长普遍的反映是负担越减越多,课外培训班越来越多。这次《意见》中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教育部对这个问题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你提的是现在在基础教育方面热度最高的一个问题,减负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因此必须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好。根据调查,在减负问题上,对学生课业负担有两点共识度比较高,大家普遍认为,第一,学生学习会有一定的学业负担,以确保基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基本教育质量。第二,负担不能过重,不能超出孩子们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损害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这是经过大量调查的。因此过重的课业负担一定要减,这是坚定不移的。为了孩子们的长远发展和身心健康,过重的负担一定要减下来。去年出台了“减负30条”,在这个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减负的要求,刚才记者同志问下一步怎么落实,有什么具体考虑。

下一步,首先要明确减负思路,然后再讲具体的措施。思路是两句话:第一,综合施策。第二,系统减负。通过五种途径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

一是通过提高质量来减负,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上下功夫。换句话说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尽量少留作业,把功夫下在校园内、下在课堂上。如果课堂讲不清楚,为了加深理解,那就拿着作业回家做。治本之策是提高课堂效率。

二是通过优化课程来减负。要从中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出发,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对学什么、学多少、学到什么程度有基本规范和要求。因此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教学,不能增加教学难度。同时时间上也不能赶超进度,本来是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放到半个学期来学习,那孩子负担肯定很重。

三是通过规范校外培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下一步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违规行为和做法,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来执行,要规范。在校外培训治理的第二阶段,关键是坚决杜绝超前、超标的培训行为,防止层层加码。孩子们在学校已经很辛苦了,到校外再加一层,负担是叠加的,越来越重。

四是通过科学评价来减负。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要纠正唯考试成绩唯升学率的片面做法,解决好“指挥棒”的问题。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看学科的学业成绩,就盯着分数,这个负担是下不来的。如果按照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标准评价,那学生们就会生动活泼地发展。

五是通过社会协同来减负。减负不光是学校、不光是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最近组织了一个“家校协同育人的攻坚行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理性地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该不该报哪个班?适合报什么样的班?一定要非常客观、很理性地帮助孩子。通过家校共育,使学校和家庭在减负问题上同向同行,形成合力。


问答八: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刚才讲到评价体系是“牛鼻子”、是“指挥棒”,家长们也是这样看的。怎么在这一轮教育改革中起到真正的指挥棒的作用呢?这个评价体系下一步应该怎么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这位记者的提问抓住了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刚才郑部长回答发展素质教育以及减负问题的时候,都谈到了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这次制定《意见》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就是要认真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破五唯”的重要指示。我们从义务教育实际出发,提出要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强调要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既然是一个体系,就是立体的。重点是制定好三个评价标准,切实解决好、回答好什么是教育强县、什么是好学校、什么是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一,对于一个县来讲,就是要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对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价值引领、条件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且明确要求,党政有关负责人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者片面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和老师,这是对县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评价导向。

第二,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学校落实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把握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以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制定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标准。突出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监测平台,并且把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地方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


问答九: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想提一个家长减负的问题,“家长作业”这个现象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民调发现75%的网友都觉得“家长作业”负担很重。这次文件中也提出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接下来有哪些措施落实?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关于给家长布置作业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治理。这一次起草文件的时候,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

首先要回归到给学生留家庭作业的目的和功能上来。这个作业是留给学生的,干什么用?是为了学生的温故而知新,在学校、在课堂上听完之后,回到家里抽一点时间来巩固所学的知识。既然是留给学生的,就要由学生去完成,不能布置给家长。

第二,要解决一个导向问题,不能发出错误的信号。最近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评论,我们在深入思考一个问题,留给学生的作业家长替做了,长此以往会给孩子们灌输一个什么样的思想?自己该做的事还可以让别人代替,这不是教育的初衷。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们自己的事自己做。老师给你留的作业是为了你巩固提高,你让家长去做了,家长代替了,这个导向是非常可怕的。

下一步怎么办?这个事本来是很清楚的,也是很好操作的。既然中央有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这是纪律,这是规定,不是一般的号召和要求,是坚决不能留。如果哪个学校、哪位老师违反了中央的规定,那是要严格查处的。刚才讲家庭作业不是简简单单做几道题,而是要回归我们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更重要的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对孩子们不能发出错误的、有害的信息。我相信我们的校长、我们的老师会严格执行,也希望广大家长广泛地监督,争取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

数据源:人教教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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