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问题探讨

语文教案 2019-4-3 714

人教版六年制第三册《秋天》一文中“小鱼游过去,藏在底下,把它当做伞”,用的是“当做”;而第六册《春蚕》一文中“母亲带着我和姐姐把隔壁的一间屋子打扫得于干净净,当作养蚕室”,用的是“当作”。

我查阅了《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发现只有“当做”,是“认为、作为、看成”的意思。请教令怡老师:“当做”与“当作”哪是选用词?

“做”与“作”古代不同音,现代有的方言(如吴语)仍不同音。但普通话同音,且意义上有较多相通之处,因此人们一动笔用到它们时,就颇费脑筋,甚至经过细心琢磨还是捉摸不定。

在《现代汉语词典》上,“做”有八个义项,“作”有七个义项,其中在“从事某种活动”“作为”等意义上相通。但在现实应用中已逐步分化:“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作”侧重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据此,由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国家语委异形词研究课题组、《咬文嚼字》编委会于2003年8月15日联合发布的《264组异形词整理表(草案)》(即第二批异形词整理表)中,收了这样几条:“当作-当做”“看作-看做”“装聋作哑-装聋做哑”“装作-装做”“作美-做美”“作弊-做弊”“作弄-做弄”“作声-做声”“作秀-做秀”(前者为推荐词形,后者为淘汰词形)。

《现代汉语词典》下次修订时将会把“当做”改为“当作”,我想。

[20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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